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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二○○八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录入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3日
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教研中心,各民办教育单位工会:

2008年,市教育工会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市的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市教育工会决定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优秀工会工作者、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先进集体。望各校工会接此通知后,按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各校评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需填写表格(先进集体要附先进材料),于2009年2月2日前报市教育工会,过期不报者不予表彰。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求: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当中产生,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工会干部中产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在教职工会员当中产生,若不按要求评选上报者,不予表彰。

附件:1.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4.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登记表

5.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