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公文查询信息化平台教育新闻教研信息督导信息普教信息远程教育政策法规招生考试视频信息教育要闻局长信箱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首页  >>>  督导信息  >>>  督评方案  >>>  正文
 
T&AT教育工程新疆地区管理中心培训、考试及证书办理程序
新闻来源:  作者:  添加日期:2006-11-11 13:03:12  添加到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背景颜色  
 
 

   随着全国“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 (IT&AT)教育工程的不断发展,需要对考试加强进一步的管理与监督,经IT&AT教育工程领导小组、专家组研究,决定于2003年10月试行新的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及办证程序。

    各地区培训机构在与新疆地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签定协议书后应按 照 "IT&AT教育工程"统一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IT&AT教育工程着重培养学员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考试内容由IT&AT教育工程教学部统一命题,随机抽题组成试卷;由管理中心组织各培训机构实施考试和阅卷工作, 管理中心指派督考员监督考试和阅卷过程。根据IT&AT教育工程的培训计划,一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得IT&AT教育工程的单科证书;通过几门课程考试的学员可获得技术类证书或应用类证书。单科课程的考试费为80元(包含管理、证书工本及邮寄费),技术类和应用类课程的考试费为120元(包含管理、证书工本及邮寄费)。具体的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办证要求如下:

    (一) :各培训机构开始培训前,应填写《培训工作上报表》(附件 2),将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的详细情况、培训技术类别和课程等填写清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上报至新疆地区管理中心,并认真组织学员按课件要求进行培训。

    (二) :培训机构须在考试两周前向管理中心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考试申请表(见附件 3),并交纳考试费(单科课程每人80元,类别课程每人120元)。一次考试人数不得低于30人,如考试人数低于30人,须提前上报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根据全区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三): 管理中心在收到考试申请表和考试费后,在考前一个星期向培训机构发出考生准考证号,在考试 72小时前向培训机构提供考卷,培训机构负责在考前向考生解释<考试规则>(见附件4)、颁发准考证(见附件5)并预装考题。

    (四): 考试场地、监考教师和阅卷教师由培训机构负责安排,监考教师每场至少安排一人,考生人数超过 80人应至少安排两名监考教师,考试当中,管理中心将指派督考员监督考试和阅卷过程。

    (五): 根据课程不同,每场考试时间为 90—120分钟,考试形式原则上采用上机答卷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六): 考试开始前,培训机构的监考教师应检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后方可准许考生进行考场,监考教师负责宣读<考试规则>,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维护考场秩序,管理中心派出的督考员要协助并监督考场秩序。考试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的阅卷教师负责阅卷工作,管理中心派出的督考员要监督阅卷过程。

    (七): 阅卷完毕后,培训机构负责人可通过两种方式上报学员数据:

    1:利用《办证学员数据库》(见附盘)录入学员信息;

    2:打印<办证学员数据库>电子文档(见附件7)

    督考员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在《办证学员数据库》文本和《考试结果登记表》(见附件 6)上签字,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后,交至新疆地区管理中心(乌鲁木齐胜利路169号新疆教育厅信息中心)。

    注:在填写<办证学员数据库>时, 使用数码照片,要求照片格式为 .bmp,分辨率为600象素/英寸,宽:2.5厘米,高:3.5厘米,并将照片插入到《办证学员数据库》中(插入方法请看《办证学员数据库》附盘中的说明信息);

    若非数码照片,要求: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需剪除白边,背面清楚注明学员姓名认真贴在文本中。

    (八): 管理中心将在三个星期内为考试合格的学员办理技术证书。获得技术证书的学员信息将随时在 IT&AT教育工程网站( www.itat.com.cn )上公布。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版权所有 © 新疆库尔勒市教育局 [新ICP备05002447号]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巴音东路33号
E-mail:scjzx163@tom.com
Copyright © 2008 Yuanding.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