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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IT&AT)教育工程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  作者:  添加日期:2006-11-11 13:02:14  添加到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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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委),各高等院校、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人才的关键作用日益突现出来。目前,我区信息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一些发达地区相比均有很大的差距,信息技术人才的匮乏,特别是高质量的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的缺乏正在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如果采取传统方式进行 IT人才培养,无论在规模上、在实用性方面都难以迅速提高,因此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开展IT培训就成为大规模、高质量地培养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的一条便捷有效的途径。

    “ IT&AT” 教育工程是由教育部信息中心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共同启动的全国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简称IT&AT教育工程)是利用中国现代远程教育卫星多媒体宽带传输网的IP数据广播通道CEBsat-C-6、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及配套课件光盘,结合单位局域网,及时将国内外最新信息技术和实用信息技术培训课件传输给各培训机构,以供培训使用。

    全国“ IT&AT”教育工程启动三年来,得到了全国各地的教育、教学和培训机构的热烈响应,目前,已在全国大、中专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中建立培训机构500余家,培训学员超过30万人次,考试认证突破10万人次,“IT&AT”教育工程已形成了独特风格的培训模式。其培训内容新颖、实用;培训方式灵活、方便;培训费用经济、实惠;并且能够及时不断地调整、更新、扩展、提高,这也正是我区进行信息化培训的理想模式。目前,我区大、中专院校中已先后建立“IT&AT”教育工程培训机构16家,培训学员已近八千人。

    为了支持我区更快、更好地培训急缺的信息技术人才,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工作,教育部“ IT&AT” 教育工程领导小组专门批准成立了“IT&AT”教育工程新疆管理中心,以便全面协调、管理自治区的“IT&AT”教育工程的培训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发挥其更大的作用,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各地、州、市在现有各类学校中选择 3-5所作为试点单位,成立培训基地,按照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二)自治区所属的各类大、中专院校符合条件的均要设立培训基地,引进“ IT&AT” 教育工程的优秀课程,用于学校的必修课、选修课或辅修专业课的教学中,也可以将优秀课程置于校园网或培训教室和机房局域网上,供教师、学生学习和参考。同时也可利用“IT&AT”优秀的教育资源,面向社会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这项工作,人员名单请于 12月30日前报我厅信息中心。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胜利路 169号

  新疆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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