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 (IT&AT)教育工程的不断发展,需要对考试加强进一步的管理与监督,经IT&AT教育工程领导小组、专家组研究,决定于2003年10月试行新的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及办证程序。
各地区培训机构在与新疆地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签定协议书后应按 照 "IT&AT教育工程"统一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IT&AT教育工程着重培养学员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考试内容由IT&AT教育工程教学部统一命题,随机抽题组成试卷;由管理中心组织各培训机构实施考试和阅卷工作, 管理中心指派督考员监督考试和阅卷过程。根据IT&AT教育工程的培训计划,一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得IT&AT教育工程的单科证书;通过几门课程考试的学员可获得技术类证书或应用类证书。单科课程的考试费为80元(包含管理、证书工本及邮寄费),技术类和应用类课程的考试费为120元(包含管理、证书工本及邮寄费)。具体的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办证要求如下:
(一) :各培训机构开始培训前,应填写《培训工作上报表》(附件 2),将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的详细情况、培训技术类别和课程等填写清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上报至新疆地区管理中心,并认真组织学员按课件要求进行培训。
(二) :培训机构须在考试两周前向管理中心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考试申请表(见附件 3),并交纳考试费(单科课程每人80元,类别课程每人120元)。一次考试人数不得低于30人,如考试人数低于30人,须提前上报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根据全区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三): 管理中心在收到考试申请表和考试费后,在考前一个星期向培训机构发出考生准考证号,在考试 72小时前向培训机构提供考卷,培训机构负责在考前向考生解释<考试规则>(见附件4)、颁发准考证(见附件5)并预装考题。
(四): 考试场地、监考教师和阅卷教师由培训机构负责安排,监考教师每场至少安排一人,考生人数超过 80人应至少安排两名监考教师,考试当中,管理中心将指派督考员监督考试和阅卷过程。
(五): 根据课程不同,每场考试时间为 90—120分钟,考试形式原则上采用上机答卷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六): 考试开始前,培训机构的监考教师应检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后方可准许考生进行考场,监考教师负责宣读<考试规则>,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维护考场秩序,管理中心派出的督考员要协助并监督考场秩序。考试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的阅卷教师负责阅卷工作,管理中心派出的督考员要监督阅卷过程。
(七): 阅卷完毕后,培训机构负责人可通过两种方式上报学员数据:
1:利用《办证学员数据库》(见附盘)录入学员信息;
2:打印<办证学员数据库>电子文档(见附件7)
督考员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在《办证学员数据库》文本和《考试结果登记表》(见附件 6)上签字,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后,交至新疆地区管理中心(乌鲁木齐胜利路169号新疆教育厅信息中心)。
注:在填写<办证学员数据库>时, 使用数码照片,要求照片格式为 .bmp,分辨率为600象素/英寸,宽:2.5厘米,高:3.5厘米,并将照片插入到《办证学员数据库》中(插入方法请看《办证学员数据库》附盘中的说明信息);
若非数码照片,要求: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需剪除白边,背面清楚注明学员姓名认真贴在文本中。
(八): 管理中心将在三个星期内为考试合格的学员办理技术证书。获得技术证书的学员信息将随时在 IT&AT教育工程网站( www.itat.com.cn )上公布。 |